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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管会基本工作及管理制度

楼管会各项工作由楼管会主任具体指导并实行楼长责任制。整体由楼管会主任、楼长(副楼长)及各层层长组成。

楼长、副楼长、各层层长在每年9月(牵头学院不变的楼栋可以在学年末)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产生,楼栋干部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学期或中途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换楼栋干部必须由楼管会提出书面申请,楼管会主任签字认可并报送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审核同意,最后交由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存档方可变换。

1、楼长工作

楼长要按时参加学生处公寓管理科的各种例会,积极组织楼管会和公寓学生参加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的各项活动。

做好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统筹安排楼栋的日常工作,并监督其他楼栋干部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层长例会,随时向楼管会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指导层长发挥干部的纽带作用,加强室长对寝室的管理工作,对不积极配合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干部有批评和诫免的权利。

收集公寓学生、其他楼栋干部对公寓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公寓管理科、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反映。

按照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文化宣传部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公寓活动;利用楼栋宣传栏广泛宣传楼管会工作,并加强宣传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认真安排和组织公寓各项检查、抽查工作,对上报的各项检查、抽查数据要仔细审核,是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的不实要及时进行查处和修改,对不实上报所造成的影响要承担主要责任。

积极宣传和组织公寓各项评优申报,对楼栋“文明寝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认真审核学期“公寓操行评定”的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楼长是公寓安全学生干部的第一负责人,要不定期的组织楼栋干部对公寓学生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公寓学生安全的宣传教育。

做好楼栋同学和楼栋干部、楼栋管理老师、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干部以及各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作用,能配合楼管会主任和楼栋管理老师处理公寓学生的突发事件,对公寓违规违纪学生有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2、楼栋干部工作

楼栋干部应积极配合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关于楼栋寝室资源的核查、清理、记载和处理工作,如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调寝室或不假长期不在寝室居住,楼栋干部有责任给予制止,并作登记和上报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行政管理部。

每天配合楼栋管理员、楼栋助理在23:00点后进行晚归不归及夜晚上网情况的检查、登记和数据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楼栋干部应以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每月公布的“安全主题”为工作内容,对楼栋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并进行每周楼栋日常的安全自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检查、自查结果以电子档形式定时报送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

安全员(层长兼任)应积极配合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监督检查部每周对公寓安全的抽查工作。

楼栋干部周五及平时应不定时的进行公寓内务卫生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电子档形式定时报送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并在每周五下午16:00—18:00配合大自委、校学生会干部对楼栋寝室内务卫生的抽查工作。

面对突发事件楼栋干部应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通知楼管会主任,根据《学生手册》相关内容与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汇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交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存档。

楼栋干部应及时将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楼管会自主活动、相关工作内容在楼栋进行宣传,并严格按照《宣传栏管理规定》对楼栋宣传栏进行管理与维护。同时加强对公寓 “学习室”(注:有设置的楼栋)的规范管理。

组织楼栋同学参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及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开展楼栋自主活动,推动楼栋公寓文化建设。

开展学期“公寓操行评定”工作,并随时收集楼栋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定期向公寓管理科、大自委公寓社区中心、各物业等部门反映。

完成学生处、各学院、大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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